各监督科室、各区县市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建设施工领域年末安全生产工作,全力扭转安全生产不利局面,结合省建设施工专委办提示函及市建委有关文件精神,持续巩固我市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加快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限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总站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15日。
二、检查阶段及重点
本次专项检查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外来人员安全管理、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防寒抗冻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动火动焊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渣土车辆工地内安全管理和春节期间加班值班情况等为重点。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各有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各有关单位依据冬季和节前施工特点,加强所属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做好民工工资发放,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按照要求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重点强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强化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强化防寒抗冻安全管理。同时,各企业应合理安排工期,春节期间需要加班施工的应及时告知工程监督部门,并落实企业和项目领导带班制度。
(二)第二阶段:总站检查组依据本次检查重点对企业自查自纠及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分组及检查形式
本次专项检查以监督科室为单位成立六个检查小组,各检查小组对科室监督范围内的工程进行检查,各科科长、副科长作为本检查小组的负责人,每个小组检查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每天抽查工程不少于2个。
四、检查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并按要求逐项自查,自查完成表单应留存现场备查。
2.总站各检查组应根据本次专项检查的检查重点,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责令改正、责令暂时停工等措施,严格按规定对各责任主体实施诚信扣分处理。责令暂时停工整改项目的复查工作由各监督科室负责落实。
3.总站各检查组带上拍摄设备,对存在隐患较多的工地进行拍摄,汇总后进行曝光。凡被责令全面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还须当场做好行政执法调查笔录,确认违法违规行为,为进一步的行政处罚做好基础工作。
4.总站各检查组应在1月18日前,将检查结果书面汇总报综合科,综合科负责汇总各阶段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建委。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