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引导和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结构工程质量,根据我市建筑业发展现状和市建委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杭州市建筑工地全面推广使用“浙里建人员数字化监管应用—质安监人员工地履职场景”的通知》(杭建数改办〔2023〕2号),结合我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评比工作的实际,市质安监总站对《杭州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评比办法》(杭建监总〔2021〕55号)进行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杭州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评比办法》(杭建监总〔2021〕55号)同步废止。
工程结构优质奖创建登记实行网上登记。前期已线下登记的项目,按不同阶段实行分类管理,尚未开展“过程检查评价”的项目需要网上补创建登记。未按文件要求登记或补登记,以及未按要求进行网上操作的项目,将不予结构优质奖评审。
附件:杭州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评比办法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