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工出[2018]18号地块创新型产业用房项目工程,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金昌路与拱康路、俞家桥路交汇处,总用地面积282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2631.5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87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858.55平方米,其中1#-a楼建筑地面15层,建筑高度73.63米,1#-b楼建筑地面22层,建筑高度89.94米。2#楼建筑地面20层(裙楼为3-5层),建筑高度82.54米,3#楼建筑地面5层,建筑高度23.42米,钢结构2层,建筑高度16.83米。地下室共2层(局部1层)。
目前杭政工出【2018】18号地块创新型产业用房项目已进入桩基施工阶段,本工程主楼采用钻孔灌注桩,桩径700、800、900三种,持力层为圆砾层,有效桩长约38-41米。地下室采用预应力管桩,桩型为PHC 500 B 100-15、15;PHC 600 B 110-15、15两种,现阶段管桩已基本施工完成,正在进行灌注桩施工阶段。
监理项目部进驻现场伊始,现场监理人员就充分熟悉图纸设计文件,根据相关规范要求以监理规划为指导,编制了相关监理细则用以指导现场监理工作,总监李江洲在结合了现场施工机械、施工人员、场地、工程进度要求等的情况下,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了分工,落实各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在管桩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根据设计文件、地质勘察报告及相关规范要求,对管桩施工进行控制,严把质量关。由于地质勘察报告与现场存在较大差异,管桩施工初始出现了较多的爆桩及欠送情况,监理人员对现场施工相关数据进行如实记录,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会同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进行分析,制定了后续施工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落实。灌注桩施工中,监理人员根据相关规范及图纸要求,对灌注桩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方面,针对桩基阶段安全文明的特殊性,施工与监理单位一起结合目前安全管理形势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杭政工出【2018】18号地块创新型产业用房项目才刚刚开始,在后续工作中,我监理项目部人员将继续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日常的监理工作当中,确保项目部各项控制目标得以实现。